园区各企业:
按照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申报要求,每年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企业与高校院所(或专利持有人)已经签署了成果转化(或专利转让)合作协议;二是项目申报单位已经支付了成果及专利技术转让费。具体签署成果转化(或专利转让)合作协议的时间要求是:前一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。市科技局拟于6月中旬举办集中签约仪式,主要内容为:1、配合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,给企业提供一个展示成果转化的平台;2、通过项目签约了解掌握成果转化(或专利转让)情况,总结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经验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成果转化(或专利转让)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来源尽快报送中心企业服务部,以便于随后签约仪式和项目申报的组织开展。
联系人:王少斐 联系电话:88037852
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
2010年5月26日